剑河“六月六”漫谈
说来你也许不信,贵州剑河县“80后”的孩子都知道剑河有个“六月六”的全县性节日,现在这个节称“剑河县‘六月六’仰阿莎民族文化节”,刚开始定为全县性的民族节日之初,是每年都由县文化部门举办“山歌会”,后些年可能是由于财力物力等请多原因,要隔几年才办一次,由政府部门决定举办的形式与规模。但由于延续多年即使政府部门不主办,老百姓也自发的组织小型的民间歌会。
然而像我们这些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人,都清楚其实剑河起初并没有这样的节,即便有,也完全不是现在这个内容形式的。那传统的民间“六月六”是怎样的一个节呢?贵州剑河又是怎么演变成“民歌节”和现在的“民间艺术节”呢?本文将以我的所见所闻,真实地记述剑河县“六月六”这一重大节日的演变。
一、传统的“六月六”
从中国传统的节日上看,“六月六”这个节日古亦有之。六月是一年之中的中间月,也是最热的月,“六月六”从中国民间习俗上说,取“六六大顺”的吉利。从我个人知晓上看,我知道的主要要两大内容:一是“晒家谱”,二是“晒龙袍”。
先说“晒家谱”。
所谓的“家谱”简而言之,就是某个姓氏家庭的发展史的记载,主要记录家族中的先祖和发展的后裔。各个家庭为了取“六六大顺”之吉,都纷纷利用和效仿在每年农历六月初六这一天,纷纷都把大摞大摞的家谱拿出来晒。
规定这一天晒家谱,据说又与两个传说相关,一个传说是源于《西游记》,传说唐僧师徒取经途中在通天河得罪了龟精,一气之下把经书翻落河中,师徒几个把湿透的经书摊在河边晒,据说这一天正好是农历的“六月六”,此后的每一年,大小寺庙都拿出经书来晒,各个家庭也受此影响,也晒家谱。
第二个传说民间传说是:宋代有一年的六月初六,上天赐给宋真宗赵恒一部天书,赵恒将天书视为珍宝,收藏起来。为了防止“天书”霉蛀,每年六月初六这一天,他都要把天书拿出来曝晒。受此影响,各个家族也拿出家谱来晒,后来这个习俗还影响了许多读书人,他们也在六月初六这天,将所藏的书籍、字画摊在太阳下晒,又称六月初六为“晒书节”。
客观上我认为,农历六月初六前,空气湿度大,尤其是我们南方初夏梅雨季节更甚。农历六月六,梅雨季节刚刚过去,烈日似火。民间家族宗祠,会借着这一天的艳阳晾晒家谱。利用“出梅”后高温,晒珍藏的家谱,借此祛除潮气,以防霉烂蛀蚀。晒谱其实就是民间一种保存家谱的一种方法方法。晒谱的方法也有区别,有的是真拿出来晒,有的晒谱仅是通风避阳的吹晾。
家谱记载家族历史,详细记录一个血缘家族的兴衰变化。盛世修谱,安邦续牒,伴随着社会经济迅猛发展,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人们逐渐萌发了强烈的“寻根”和乡土意识,这对于进一步增强了民族的认同感、向心力、凝聚力具有重要意义。一些家族成员也希望利用这个机会加强家族团结,留名后世、昭示子孙,联络族内或族外的亲戚朋友,以扩大圈子和人脉,因而“修家谱”渐渐成为广大民众主动自愿参与的民间文化之一。随着时间的推移,“晒家谱”就不再是简单的晒晒太阳、通通风那么简单了。
晒谱活动通常由家族祠长主持,参加者多为各房持谱人和有名望的长者。“六月六晒谱节”主要任务大致有这些:一是对本祠所有族谱集中晾晒,防止霉烂、变质、生虫。二是对各收藏保管的族谱集中进行交叉检查,看有无损坏或丢失。三是对一年来本宗祠新生和死去的人员在谱上进行统一登记。四是对上年度宗族一些情况进行通报,包括对违犯族规人员进行处理。五是讨论下年本祠相关大事项。
但我说实话,我活了这半辈子,还没接到过我“吴氏宗族”邀请我晒谱的通知,问询老爸,我们的家谱在哪里,他说在小叔家,又说在大伯家,但我从来没见过,心里充满遗憾。
再说“晒龙袍”。
记得年少时,每到“六月六”我奶奶一大早就会告知家人:“今天是六月六啊,今天要‘晒龙袍’……”于是一家人便忙活起来,房前屋后的几块小空地,奶奶都要我们姊妹用木棍搭起三角架子,做为“脚”,两个架子之间放上长长的竹杆或用细长杉木做成的木杆(我们方言叫“晾篙”“晾”不读liang,而是读成lang,第四声)然后要我们姊妹翻箱捣柜的把家里那些棉被和冬衣都翻出来,尽量扯得平整的晾晒在“晾篙”上,下午太阳落了,奶奶又叫唤我们姊妹来收拾,要叠得平平整整的,放回箱子柜子里,哪些捂了一个冬天的棉被、冬衣,取出来时不仅板结、潮冷,还带一股霉臭味,经过一天的曝晒,它们的体积一下子膨胀了许多,那股霉臭味也没有了,而是一股让人回味无穷的“太阳香”。这一天奶奶和妈妈也会想办法,做出一顿“美食”,犒劳姊妹们。我那时候家里穷,炒点糊米,和上一些糯米粑粑(我们地方俗称“油茶”、“糊米茶”),这样我们家也就算是过节了,那个味道我一直认为是一辈子最美的。因为家家户户都像我家这样“晒龙袍”,一个小村子,弥漫着棉被、冬衣晾晒后发出的特殊霉臭味,晾在空地上的衣物,有如古代战场上的猎猎战旗一般,倒也算“一道风景”。民间有“六月六,家家晒红绿”的谚语(说明:方言里,“六”和“绿”都是一个读音,读成:lou,第二声,所以是押韵的),这里的“红绿”指的就是这些晾晒的衣物。但随着社会的发展,这个习俗似乎消失了,也就是心里知道有这么回事而已,也没看到再如记忆中的“晒龙袍”了。
然而我清楚,“龙袍”是古代帝王的专属,为何民间也这样说呢?这其中定有原因,后来读书多了,才知道这与“康熙微服访江南”有关。据传:清朝康熙皇帝有一次微服南巡时,有一天,在扬州南边的荒郊野外遭遇了一场暴雨,康熙皇帝无处躲雨,全身湿透。雨停之后,他将外衣脱下晾在一棵树上晒干了,再重新穿上。地方官员得知,为了拍康熙皇帝的马屁,特地在他晒衣服的地方建起了一座“龙衣庵”。这一天恰巧是在农历六月初六,从这之后,扬州地区就有了“六月六,晒龙袍”这句民谚。起初为纪念此事,“六月六”这天只在皇宫内,为皇帝晒龙袍。渐渐的,这一习惯从宫中传向民间,家家户户都会在这一天晾晒家中衣物,也都说成是“晒龙袍”,慢慢扩大与延续成了一种习俗。
二、剑河“六月六”的演变
而贵州剑河县的“六月六”怎么从传统的节日演变成“民歌节”到“民间艺术节”的呢?我出生1968年,生长于剑河县南寨乡反皓村,可以说是一个土生土长、地地道道的剑河人,对这个节日的演变情况我略知一二,下面我将我的个人见闻呈诸于文。
先说民间山歌,主要讲男女情歌。
剑河民歌,地方俗称“山歌”,顾名思义,这真是要到山里才唱的歌,也就是说在家里不唱,不是不可以唱,是在家里唱难为情,因为山歌一般都是青年男女表情达意(也有特殊的,但只是少量)一种方式,不适合在家里唱。特别说明一点,这里所说的“山歌”也只是专门指“客家”歌(我们地方对说汉话的人称客家,说苗话的叫本地),苗家却不一样,苗家青年男女唱情歌远比客家开放,他们可以在房前屋后唱,可以在大庭广众的公开场合唱,甚至可以当着父母兄弟姊妹的面,坐到家里的火炉边面对面的唱,有时还相互帮着唱呢。我老家房子的后面就是一家苗家,我还在读小学中学的时候,他家有姑娘已经长成,经常有苗家年轻后生来到他家唱歌,一直唱大半夜,还听到他家母亲和嫂子教那女孩对歌,说实话,开始听着还觉得好听(我会说些许苗话,但不懂苗歌),但时间长了,次数多了,心里有说不出的讨厌,太影响我家休息了,但我家从来不去指责,因为大家都是邻居,关系还不错,也知道他们的唱歌习惯。
客家山歌确实是要到山里去唱的。这“唱山歌”还不是随意就唱,遇着人就唱,在那个信息不达的年代,青年男女要想认识约会唱山歌,其实是一件比较困难的事,客家唱山歌还有一定的规矩程序,据我所知,这个不成文的规矩大概是这样的:
一是“初相识”,青年的男女一般都会选取南寨(我们的乡政府所在地)、剑河(我们的县政府所在地)赶场的日子,特意打扮一番说是去赶场,其实更多的是去物色对象。来到集市上,一般都是男方主动找话茬说话,大胆的就直接用山歌表达。比如:“出门得见梨子尖,梨子开花朵朵鲜。问花有主是无主,花是无主弟来连。”或者直接问:“你是哪乡的朋友,家在云南是贵州。想要和你连个伴,可惜人生面不熟。”开了头,如果女方对男方有意,就会做出相应的回复,“大桥边,花在桥脚嫩茵茵(方言读:yan)。花开花红未打裱,哥不嫌弃哥来连。”一唱一回,这也就算开始认识了。(说明:打裱:地方上有个习俗,如果发现了好东西,掐一根芒草,打个裱结,放在这个东西上,表示已经有主人了,这是乡风民俗中,不成文的君子协定。)
二是“断日子”,男女双方认识后,告知对方是哪里人,相隔多远,然后双方就会约定一个日子,确定在一个离女方家不远的某个山上,一般都会选取某个“牛棚”为具体约会的地点,从1979年分田下户后,那时种田要靠养牛来耕田,每家每户都会在自家的稻田边建好“牛棚”,收拾得很干净,有的农户还直接到牛棚去做饭吃,甚至在牛棚住下,比如我家就在“牛棚”住了好多年,直到我来到城里,把父亲接到城里住下后,才终结了老爸的“牛棚”生活(这是题外话)。总之,牛棚是当时客家青年男女约会的最佳场所,大局如此,也不会谁嫌弃谁,定日子也是个挺有趣,这也有山歌表达,女方比较羞涩,男方出于对女方的尊重,要征求女方意见,男方唱道:“初三十三二十三,黄历各在姣手玩,黄历各在姣手上,随你断定哪天玩”。女方也不会直接答应,还要谦让一番,唱道:“初六十六二十六,黄历各在哥手头,黄历各在哥手上,随哥决定那天游”几番谦让过后,双方还是会选择一个具体的日子,而且是在那个日子的晚上。这就如“君子协定”一般,除了非常特殊的情况,一般男女双方都会如约而至。
三是“初相会”,上文说到断了日子的青年男女,到了约定的这一天,都会准时赴约,约定的地点一般来说不会离女方家太远,如果是邻近村子的女子,会选择一个离双方都不远的一家打理得比较干净的牛棚约会,但如果结识的是远处村寨的女子,男方也会不畏路途遥远,跋山涉水,披星戴月也要奔赴,可见对爱的执着,对承诺的坚贞。于是,能否赴约也默然的成为男女双方相互考验对方的一种方式,如果一方背约,不论男女方,等于就是坏了名声,下次也再难约人了。
既然来了,相互谦虚而客套的问候一番,一般来说,男方主动开唱,先是表示对女方的问候,男方唱:“累姐来,累姐翻坡又翻岩(方言egai),累姐翻坡又翻岭,打湿姐的绣花鞋(方言hai)。”开了头,打破了害羞的局势,女方也变得主动起来,女方唱道:“初来初,初来同哥开新沟,开了新沟要看水,一来看水二来游。”那时的青年男女习惯上把这种约会地称“花园”,其实是心里虚构的一个美好的地方,男方唱:“来到花园请姐坐,请姐坐地莫心多,姐在家中坐交椅,来到花园坐草坡”,女方回答:“请哥坐,请哥坐在花树脚,哥是大的先坐起,妹是小的后落脚。”为了表示对方能赴约的感谢,还要唱一些“难承歌”,如“难承难承真难承,难承你姣看起人,难承你姣看得起,带我为弟上花坪。”对唱:“今日难承哥不嫌,架步洛阳在江边,莫加木桥三年烂,要架石板走千年,两我走到这一步,才算两我的情缘。”(说明:洛阳,地方民歌常用“洛阳桥”比喻男女结缘。)……就这样,双方你来我往,一唱一答的就这样很“文雅”的约会了,那时候的男女都很保守,男女双方不会手拉手,也不会挨着坐,如果天气冷,还会烧一塘火取暖,(我家就有一个牛棚是被唱山歌的失火烧的。)如果天气不冷,就到牛棚楼上,男女就这样对坐着,一唱一答,通宵达旦,乐此不疲。这样最初结识的男女朋友,也有称“新的伴”,有歌为证:“新的伴,新修庙堂在路边,新修庙堂在路上,管他成佛是成仙,成佛也要常来拜,成仙也要常来连。”
特别要说的是,男女双方约日子唱歌,是要做得相当保密的,不能走漏消息,因为我们地方客家有个劣习,就是一旦地方上的男子,尤其是姑娘的哥弟,如果知道她们某开晚上去唱山歌,那就要悄悄的跟踪,一旦到了唱歌现场,就有一种“捉奸”一般的难堪,这样就要撵跑男方,有的还动手打架的,这样的事经常有,那些比我们年长的男孩,经常谈论他们的一些“惊险”经历,我们地方因为“唱山歌”有出过人命案例。
当父母的其实也禁止自己子女出去唱山歌,因为上一代的他们更完全是包办的,怎么能容忍自己的孩子有这种不轨的行为?尤其是女孩子家发,父母对女儿的看管非常严格,就在我写此时,一个比我年长一些的姐姐我说起她年轻时候,父母对她的管制,为了不让她出去和男孩子唱歌,她的房门、窗口等都用大大的铁抓钉钉死,甚至还扛来几根大大的木头来挡住她的房门,但他还是不死心,越是这样对她就越想出去,竟然和妹妹一起串通好,自己出去唱山歌,让妹妹在家里冒充她在房间里睡觉,哄骗父母。客家对子女管教的苛严,这相比于苗家唱歌的自由,我们都很羡慕,大家心里想着,要是我们也能像苗家那样,不受限制的自由自在的唱山歌,多好啊!
再说一个无意成有意的故事,我与我“老庚”(我们地方自己认为情投意合的异姓男子或女子,结拜成兄弟姐妹)张胜文,就做过这样一件既可笑的又无奈的的蠢事。那是一个寒冷的正月,一个晚上,我俩从相隔一榜梯田的对门“新寨”,打着一把“松明子”(我们地方叫“枞稿”)回家,但到半途火熄了,我俩只能摸黑慢慢的走着,走了不久,我俩发现一个叫“三角坵”的田边牛棚里发出火光,也隐约听到人声,我俩有说不出的高兴,就赶快奔向那里,想去点亮我们的“枞稿”,但等我们到了那里时,不旦没发现人,连那堆火也被他们弄成了死灰。无奈之下,我俩带着气愤和埋怨还是摸黑回家。第二天,我去朋友陈老二家吃饭,席间,他家来拜年的几个年轻小伙说了——“咋咋咋,昨晚差点死嘎,二哥,我们几个和寨上的几个姑娘去三角坵那里唱歌,不知道谁走漏了消息,来两个人撵我们,我们几个一坵跳一坵的跑,我们不敢从原路回家,从洞脚(我们寨侧面是高深的悬崖,崖底有小路)摸上弯来。”我在旁边听得哭笑不得,想不到昨晚的“敌人”,今天一起吃饭,我说明了情况,几个笑得喷饭。
我好像是在读初二的时候,搭一个姓丁的同学边,算是陪他去“唱山歌”,这是我生平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唱山歌”的经历,我们来到离家可能有两三公里的梯田边的一个“牛棚”里去唱山歌,或许是我荷尔蒙分泌太晚的原因,我居然没有半点兴趣,他们唱的不亦乐乎,我居然睡着了,但凭我很强的记忆,还记得丁同学唱的一首歌:“哄我的,哄我上楼你抽梯,芭芒架桥哄我过,白纸画马哄我骑”。
四是“分散开”,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唱了半夜或整夜的歌,再难舍的情,第二天也要分开了,因为那时候的青年男女,还是很“听话”的。有时候明明就是去“唱歌”了,还要装着一副哪里也没去的样子,回家来照样下田下地干农活,回集体抢工分,所以不管怎样玩得好的都是要分开的。于是在万般不舍的情况下,还是要提出分别。我们这一代人基本上都记得一首经典的离别歌:“分散开,扯根葛麻拦路栽,两我要捡葛麻样,葛麻牵去又牵来”这是山歌是用比兴手法最简单而最经典的一首,当然比兴手法的运用在民间山歌里比比皆是,这里不再多说。分散了,大家有情有意,难分难舍,几步一回头,回头歌不休。“慢慢去嘛我的妹,莫想东来莫想西,讲的日子莫忘记,记得再来花园游。”从歌中可以看出,如果双方在这次约会中都有好印象,就私下定好下次约会的日子,同样的下次双方也会如约而至。女方有情,唱道:“慢去哥,妹的言语记心的,路边野花莫乱采,记得花园这枝梅。”男方有意,答曰:“去了去了又转来,金锁银锁锁花台,交代交代又交代,花园莫乱送人来”。
五是“长相思”,紧接上文,“初相会”的青年男女,结缘以后,如果双方有好感,定下再次约会的日子,第二次的相约,也许三次、四次不定,这得由他们之间的感情发展进度来决定,总之经过几次约会后的青年男女,在他们心里,也就成了恋爱关系了,分别后,由于各种原因,又不能天天相见,男女相思,人之常情。特殊的社会时期,那是候的男女婚姻还是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控制的,比如我大姐二姐甚至到我哥的婚姻,都不属于是“自由恋爱”,而是经过媒人提亲后达成婚约的。这部分的山歌是非常感动人的,他们通过委婉的山歌形式,唱出内心的相思之苦。举歌为例:“思想良,相思成病睡在床。三天不吃一颗米,九天不喝半口汤。爹娘不知为哪样,十字街前问药方。去问卦,问卦落阴是落阳……”
六是“久的伴”,经过多次约会,感情也随之升华,相思之日久,关系也就变得更加微妙了,这样情深意笃的青年男女,就可以用“久的伴”来相称了,也就是说:只要双方愿意接受这个称谓,说白了,也就算老朋友,老相识了。既然称“久的伴”,双方也都可以用“久的伴”来取代对方的名字相互称呼,唱歌的开头也习惯用“久的伴”来起韵,由于“恋爱”的过程漫长,这类山歌,占的比例大,唱得多,感情也表现得最重最深,文学价值也高。山歌举例:“久的伴,实在为你伤了心。伤心不为别的事,单为两我的前程。同栽花树莫送倒,同架洛阳莫送崩。文官出门莫丢印,武官校场莫丢兵。要做真龙现真宝,莫做假龙来现身。劝姣争得这口气,马死留鞍人留名。
七是“成双对”,青年男女们经过多次的约会、唱山歌,相互的了解也从模糊变得清晰,是不是可以托付终身,双方心里也有分寸了。实在觉得不能以身相托的,也会好说好散。“哥去了,只怪我俩没得缘,想到分别掉眼泪,硬起心肠把姣分。”如果是双方觉得可以“成双对”,就会立下海誓山盟,约定终身,我记得的最普通而经典的一首是:“讲个当真就当真,三十六牙当铁钉。三十六牙讲的话,哪个反悔雷打人。”再如“生不丢来死不丢,除非长江水倒流,除非牯牛下牸崽,公鸡生蛋我才丢。”,“讲个成双就成双,不怕天上九太阳,不怕天下满天水,生死不丢我同良”。这是民间唱山歌中男女情歌的大致过程,现实中远比这个复杂,民间山歌也不仅仅是男女情歌,它的种类繁多,男女情歌只是山歌中占比例较多的部分,民间的山歌的高手们,见物、见事、见景都可随意的唱出山歌来,真的做到随心所欲,信手拈来,他们熟练的现场应对能力,让人叹为观止。民间山歌中有许多文学价值很高的精华,但也有一些粗俗污秽的糟粕,这里也无法一一列举。
但据我所知,通过唱山歌结成夫妻为数不多,出于上文提到的传统婚俗,“父母之命”决定了大部分青年男女婚姻,当然也不乏违抗父母之命“私奔”的(我们地方叫“跑”)。其实也就是恋爱婚姻自由与封建传统婚姻的抗争,当时在我身边更多的是因唱山歌爱得“死去活来”最后还是不能在一起的,悲剧更多。有歌为例:“久的伴,说到成双好为难,同坐花园个个都想成双对。归根落一未见几个得成双。”与我同时期的身边的哥哥姐姐,弟弟妹妹有许多这样的故事,有悲有喜,不胜枚举。
比如上文中我曾提到过的丁同学,我俩一起在南寨中学读书,他酷爱唱山歌,也通过唱山歌有了自己喜欢的人,但他的父母早在家里与他说了一桩婚事,巧的是,女方也并不喜欢我这位比她小几岁的同学,她也通过唱山歌结识了自己心仪的人。女方家贫,在两家达成婚约的几年里,男方家帮女方家干了许多活,也给了女方家那时候看起来为数不少的钱物(女方就是和我一个寨的,所以我非常清楚)要知道如果女方违背婚约,那是要作赔偿的。男方父母付出了固然不会放过,女方父母考虑到也赔不起男方那么多的,于是双方父母都不考虑儿女的感受,强制要他们成婚了,我这个丁同学初中二年级就回家成婚了,在我印象中,他是我初中同学里结婚最早的一个。
另外也就在我们寨上,有两个年龄比我小点的弟妹,我们寨子是客家苗家杂居的,男方是客家,女方是本地,我尤其佩服那女孩,她是苗家人,苗家说客话,客家说苗话,都很正常,但能唱对方的民歌就很特别了,但她特别聪明,苗歌客歌都是信手拈来,而且都唱得极好。他们可算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相爱了,他们也和与民间传统一样,约唱了无数次的山歌,两个的恋情相当深。但也正因为她是苗家人,她们的婚事同样也受到了双方父母的极力反对,尤其是男方父母。要知道当时我们地方上不但有“父母之命”的约束,还存在相当强的“民族歧视”。虽然我们是杂居在一起,但客家看不起苗家心理重,自然苗家人也不买你客家人的账,平时玩耍都不太往来,更不用说通婚了。于是这弟妹两个最终在双重压力之下,算是在父母的“棒打鸳鸯”下分开了,成了世俗传统的牺牲品。
也有“抗婚”成功的,尽管为数不多。我有一个同学姐,父母双方同意,通过媒人提亲的“正规渠道”将她“放”(我们地方,经过媒人提亲,同意将女孩嫁到某家叫“放”)到了邻村的一户人家,这位姐姐在学校读书,有了自己喜欢的人,怎么也不同意这桩包办婚姻,男方家不甘心,这个既定的婚约,眼看就要没了,为了得到悔婚后多一些补偿,故意在栽秧、打谷等农忙时节,在寨上找来一些帮手,来到这个姐姐家干活,但这个倔强的姐姐,最后还是没有屈从于父母,在她读初中三年级上学期时,与自己喜欢的男孩“跑”(私奔)了,听说后还那个原定婚约的男方家还协同姐姐的父母一起,到姐姐私奔的这个男方家“兴师问罪”,但在木已成舟的情况下,后来也就不了了之,但也听说姐姐父母家,也给婚约男方家作了当时看来数额较大的经济补偿。
传统的父母包办婚姻的的约束力,在那个时候还是显得非常巨大,上文说到的青年男女要悄悄而秘密的约到山里去唱歌,也正是受这股强大势力的束缚,而青年男女的这种私下约会,私定终身,甚至直接私奔的行为,无疑正是对它的强烈抗争。有许多青年男女迫于“父母之命”不得不屈从,与自己心爱的人分手而与父母包办的人成婚,心里不甘,又非常无奈,有首歌唱这样唱道:“哥莫忧,妹去他家磕个头,妹去他家免个意,转来和哥六十六”,歌中唱出了对所爱之人的执着,不甘心不情愿。然而残酷的事实上有几个去了还能转来的?生米煮成熟饭,再生下几个小孩,哪还能转来的?
再说剑河“六月六”民歌节的产生。
文章开头提过,其实在我们小时候及先前,剑河并没有“六月六”民歌节,它的产生,可以用“应运而生”概括。上文中说到,在那个时候“父母之命”对青年自由恋爱的约束力相当巨大,尤其是“私奔”型的结合,在父母与世俗的眼光里是大逆不道的,更不可饶恕的是青年男女其中一方或者双方都有既定婚约,而违背婚约私下成婚的,这种则更是倍受谴责,先去女方家认错,再去有既定婚约的一家认错,并做相应的补偿。要有的青年男女因为“私奔”,几年不敢回家的,直到生了孩子,双方父母也都在事实面前无可奈何了,才勉强同意让他们回家,这门亲事也就这样勉强而将就的承认了,那时候不是“明媒正娶”的男女,是不可以办婚宴的,因为双方父母都不认可的情况下,婚宴也办不成。
客观上,我们这代人可以说是新旧交替的一代,摆脱“父母之命”控制的潜在意识也越来越强烈,公开、自由的恋爱,已经成广大青年的共同心声,上文也说过,当时的男女唱山歌是要非常秘密的而且要在远离村寨的山野牛棚去唱歌,辛苦程度可想而知。我还记得有这样一首山歌:“大山木叶匹匹灰,可惜我弟没会吹,若是我弟会吹了,多用木叶少用媒。”别小看这样一首山歌,它真实的表现了当时青年男女潜在的的对自由恋爱的向往,对“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反感。
山歌的不公开,但大家都在心里默认,渴望公开的心愿也就越来越强烈。而剑河山歌的公开化,得感谢剑河县文化馆的前辈们,是他们的努力把从来不敢公开的民间山歌搬上了公开的舞台,也让“唱山歌”不再是什么“耍流氓”行为,(在我们剑河有因唱山歌而被说成流氓抓坐牢的,更可悲是有一个小青年,在严打期间被枪毙)而是一种民间文化的存在。
现在回想起来应该是1983年的夏天,我还在南寨中学读书,那时候“录音机”是谁都不敢想的东西,谁也不知道那样一个会唱歌“小盒子”是什么,听说是剑河县文化馆的一个工作人员,不知先在哪里录了一个磁带的山歌,放开最大音量,在一个赶场天,在老南寨的乡场上,从大溪桥头放到小溪桥头,(这是当年剑河县老南寨的整条街道),又从小大溪桥头放到大溪桥头,这样一直往返几次,我还记得那一天,整条街都疯了一般,潮水一般的人流,跟随着这个被他扛在肩上的录音机听山歌,我当时也在人流里,我的心里非常好奇而吃惊,好奇的是,这是啥玩意,怎么能唱歌?吃惊的是,这些认为是“耍流氓”的山歌,怎么可以在这样公开的场合唱出来?
我之见闻,从此后,山歌公开化的趋势日见鲜明,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尘封的禁锢已久的自由婚恋的思想得到解放,青年人的思想也奔放起来,公开唱山歌也不再认为是什么“耍流氓”的行为了,我还记得我上了高一那年的暑假,也就是那个扛着录音机在南寨街上来回播放的剑河县文化馆的工作人员,带的还是那部录音机,来到我们寨上,找那些会唱山歌的比我年纪长几岁的姐姐们及寨上的几个中年妇女,集中在我邻居家,开始录她们唱的山歌,说是要收集地方民歌,要记录什么,写书什么的,只记得有那么回事,具体我也记得不清楚了。
剑河“六月六”成为全县性的民歌节,如果我没记错,应该得益于“老剑河”的一个大事——剑河大桥通车。时间应该是1985年,那年我在县城读高二,这个事情我记得清楚。剑河大桥通车的那天,整个县城,热闹非凡,可以说长期被清水江阻断的两岸人民,以我从没见过的拥挤程度齐集不大的剑河县城,我不知道到底来了多少人,但当时的记忆用“人山人海”来形容,也不足为过。白天的热闹场面我不再去回忆了,这里我说说晚上的场面。
说实话,那时候的社会条件很差,整个县城还只有两家“国营旅社”,我还记得它们的名字,一家叫“工农兵旅社”,一家叫“红光旅社”,据我所知应该不超过50个床位,饭店也就这两家,好像老电影院旁边也有一家饭店,但没有住宿的。而所谓的“旅社”,当时的服务对象只是给予那些从各个乡镇的干部来县城开会提供住宿的,(那时候还叫区,剑河县城周边叫柳川区,称一区,南哨太拥一带叫太拥区,称二区,南加南寨叫南加区,称三区,南明磻溪一带叫磻溪区,称四区)要知道那时候还是国营经济时期,市场经济尽管提出,但在地方并没有具体表现出来,我还记得清楚,即使到了1988年的黔东南州府,整个凯里的旅社也没有几家,当年我就读凯里师专,所我所知也只有营盘坡的“民族宾馆”,何况还早两年的小县城?
言归正传,当天那么多人潮水一般涌入不大的剑河县城,也就是说在吃住这个问题上剑河县城是根本无法承受的,来的人太多,能投奔亲戚的并不多。那天晚上,我与几个来剑河玩的家乡伙伴一起感受了剑河那个晚上的情形。以剑河大桥为活动中心,大桥上及两岸都是人,县城这边大街上就不用说了,一直到老剑河的“上、下菜园”(老剑河县城,清水江对岸的两个地名)大桥下的大沙坝,全都是人,在们在干什么?唱山歌。处处都是,男男女女一堆堆,一伙伙,有扎堆成团唱的,有站着在桥上唱的,有边走边唱的,总之那一晚是山歌爆炸了的剑河城。
也许是禁锢已久的青年男女,难得这样一次离开父母,离开老家,可以完全自由而公开地结识异性朋友,相会“久的伴”的大好机会。这个晚上的剑河是完全开放的剑河,那时候生理上对男女情爱感知力还非常迟钝的我,随着我的几个伙伴,也活跃在剑河大桥,他们几个见到女孩就去搭讪说话,或者到成堆成群的男女那里去听歌找人,还对上三个女孩,到大桥对面的山边,也去唱了一会山歌,也许是“不搭调”,没唱上几首歌,那几个女孩就就有事走了。总之我也与他们一起忙活了半夜,我实在熬不住了,我提出要回宿舍,他们也同意了。
整个老剑河城,这样的狂欢夜,持续了三天三夜,我还清楚的记得那几天,剑河城的街道边处处都是买饭的,买粉的小摊,到处看到喝醉睡大街的人,以剑河大桥为中心,处处都有约会唱山歌的人,歌声飘扬悦耳。听我的同伴说,剑河县城对面的山坡上到处有约会唱歌的青年男女,唱的累了,也就睡坡上了,河边的沙坝上,草滩上到处都睡满了人。总之,那几天的剑河,是人的世界,歌的海洋。
巧的是,剑河大桥通车的日子,不知道是在农历”六月六”的前几天,还是后几天,也就是因为有这一年的契机,剑河县文化馆的前辈们,好像也就是在第二年,正式将“六月六”定为剑河的民歌节,并由剑河县文化馆主办,开始用比赛设奖的方式,召集民间歌手们报名参赛。那一年的“六月六”放了暑假,我那小小的学生床,睡了四个人,也随我的几个伙伴一起去“捞姑娘”,在大桥下的鹅卵石沙坝上睡了一夜。1987年我高中刚毕业,那一年也办了“六月六民歌会”我高考结束在家等通知,也随几个伙伴去参加了,寨上还有两个歌手报名参赛,但没有获奖。
所以我说剑河“六月六”是应运而生的,它的产生表面上是唱山歌,实质上却是剑河县广大青年的一次“相亲”大会,要知道那个时候交通不达,信息不灵,还有世俗的禁锢,青年男女们有这样一次完全解放的机会,是何等的兴奋,肯定全县各地中青年奔涌而至。由此我也想到了剑河其它的方的几个节日,如磻溪镇高坝村的“七月二十”,剑河苗族的“姊妹节”,还有剑河南明镇“正月初一赶夹岩坳”等,客观条件的闭塞,就算是相邻几个村寨的人都难得一见,就设定一个节日,让附近村子人们,尤其是青年男女都集结起来,初衷不正是给广大青年男女一次“相亲”的机会吗?
凡事利弊共存,随着中国的高速发展,交通日益发达,尤其是通信工具的发达,年轻的代的相识、相交、相爱,已经不再像那个我们年青那个时代要通过繁杂的“唱山歌”程序来完成了,时代发展也完全让“父母之命”的特权,完全退出了历史舞台,现在的父母顶多也就是“看看而已”,婚姻主权完全由青年男女定夺,“唱山歌”也完全失去必要性也,从我的年龄往后不到十岁,基本就不会唱山歌了,可以说,过我们这一代,“唱山歌”也就断了。所以剑河及周边县的民间山歌也几乎沉静了二十年。
再过些年,就进入了网络时代,通信更为发达,QQ,微信的出现,全民进入了网络交流的时代,“民间山歌”渐渐的成为古董了,可以说现在的年轻人,听都懒得听。就像我不管与女儿怎么说,民间山歌有如何高的文学价值,她也毫无兴趣。我与岳母天天都在我们的微信群里听朋友们唱山歌,她们听不懂也罢了,还会说:简简单单的事,你们为什么要搞得这样麻烦?这又让我想起一件事:现在的我从来不买土豆,也不吃它做成的菜,因为小时候吃的太多太多,吃怕了,吃成心理阴影。而现在的孩子,一看到街边有炸土豆的小摊,会飞奔去买。我深深的明白,这就叫代沟。
也正是如此,剑河“六月六民歌节”现在举办的目的也不再如先前,让山歌公开化,让广大青年“相亲”了,而是对这个即将消失的民间文化的重拾和挽救,也是想这种民间文化提到传承与持续。让更多的年轻人知道,在我们的剑河,在前不久的三、四十年,曾经流行过这样的交友、恋爱方式。也正是在他们辛勤工作下,最近这些年山歌又“流行”起来,十五年前榕江县的黄林芝和剑河县的“大胡子”又曾一度的掀起山歌热,他们录制了许多光盘,在我们黔东南小有名气。也正是这些人的辛勤付出,能让民间山歌延迟了消失的时间,但我知道迟早要消失,尽管他们做了很多挽救工作,但它的存在是需要氛围,有了氛围它才能生长,这就像我们学说苗话侗话一样,必须要置身于苗乡侗寨去生活,而且要从小开始。没有这样环境,教你一个单词,你就会那么一个单词而已,要想把苗话侗话,不要那个环境你永远也学不会,更说不好,山歌也是这样。
现在新剑河的“阳光广场”对面,有个花园,就有许多专门唱山歌的人,但遗憾的是这些唱歌的与听歌的,都是一些老头子、老奶奶了,至少也是像我们这样五十开外的人了,年轻一代根本就不会去听,更不会去唱了,因为他们确实不懂,更别说唱了。听说现在剑河、榕江、锦屏等相邻几个县的一些文化工作者,将要为民间山歌申请“非遗”,我估计也用不了几年时间,这个申请会成功的,换而言之,如果申请成功,也就意味着,它消失的时间也就不久了。
我记不清楚,剑河“六月六民歌节”从老剑河开始到搬迁到新剑河,现在到底举办了多少届,因为政府文化部门从经济物质条件上来看年年办也是不不可能的也许隔年,隔几年,这由政府根据实际情况来定,我记得来新县城后,第一次是2008年庆祝剑河县城移民搬迁全部结束,那次是最热闹的一次。后来也陆续的举行,但都是些小规模的。2016年那次,是为了纪念剑河县城搬迁十周年,也就是这一次改称“剑河县仰阿莎民族文化节”。2019年那一次特意延期到十月发“国庆”举办。中间间隔了几年,到今年为了庆祝建党一百周年,特别安排在“七一”期间,也正好与“六月六”差不多,今年这次的规模也不小。
这里值得特别说明的是,自从搬迁到新县城后,剑河的“六月六民歌节”更名为“剑河县仰阿莎民族文化节”,增加了不少的新内容,唱山歌比赛也只是文化节其中的一个项目了,我个节也不再单纯的是“客家”的节日,而是广大的全县苗族侗族也加入进来,比如民族盛装大游行,本地苗族的“水鼓舞”自从在北京获得金奖后,也成了每次活动的重要演出节目,记得有一届还特别举行了“万人水鼓舞”的壮观演出。“侗家老戏”也搬上了大舞台,为了增加名气名望,还特约贵州的一些文艺知名人参加,还在江上表演“水上飞人”、“水上摩托”等现代的新节目,就算是原来的唱山歌,也不只是“客家”山歌了,近几年举办的不管规模大小的“六月六”,侗族情歌,苗族情歌,尤其是本地的“苗族飞歌”也正式的上台演出,参加比赛,值得一提的是,最近几届组委会还专门为民歌设了一个“新人奖”,就是为了让民歌得到更好的保留,让它更长久的传承,设高奖金,鼓励出生在1985后的人们积极学唱民歌,参加比赛。为了增强活动气氛,还要举行斗牛、斗鸟等传统民族活动,还要举行全县性的篮球比赛,活动时间往往是前后一周,所以也称“剑河县民族文化活动周”。
总之,剑河“六月六”这个节日从起初到现在,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虽然变了初衷,但它却是一个见证,它见证了剑河的由偏僻到通达,由落后到进步,由贫困到繁荣,甚至可以说是由野蛮到文明的进化历程,这也正是我们这一代人的幸运与幸福!
原创作者:吴卫东(贵州省剑河县职业技术学校语文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