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今译》
第三十八章
◆杨东志
原 文:
原 文:
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
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下德无为而有以为。
上仁为之而无以为;上义为之而有以为。
上礼为之而莫之应,则攘臂而扔之。
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
译 文:
道德高尚的人,不必以道德诫命来自律,因为他内心自有道德。道德低下的人, 需要恪守道德诫命,因为他内心原本没有道德。
道德高尚的人是无为的,其道德不是为了刻意得到什么。道德低下的人是在追求道德,其道德是为了达到某种目的。
有大仁爱的人,是在追求仁爱,却不是刻意为了实现某种目的。有大正义的人,是在追求正义,而且其正义是为了实现某种目的。
有大礼法的人,是在追求礼法,如果没有人响应,就会抡起胳膊去强迫人去响应。
所以,丧失了大道,这才强调德;丧失了德,这才强调仁爱;丧失了仁爱,这才强调正义;丧失了正义,才强调礼法。所谓礼法,不过表明了忠信的浅薄与缺乏,其实就是祸乱的苗头了。
所谓先见之明,只不过利用了大道的一点虚华,其实就是愚昧的开始。所以,大丈夫立身于丰满的大道中,而不站在浅薄的礼法上;立身于大道的朴实中,而不站在智慧的虚华上。(人们应该)据此而决定自己的取舍。